嶽飛的後人講述家族曆史?(來源:嶽飛網 發帖:廣東社會科學院汪延奎),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嶽飛的後人講述家族曆史?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來源:嶽飛網 發帖:廣東社會科學院汪延奎)
我國古代名将、民族英雄嶽飛,在南宋初年曾到過廣東,此後,他的一家,包括孫兒、孫女,絕大多數都曾長期居留廣東,與廣東結下了不解之緣。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金兵從南方退走後,原來在江蘇、安徽一帶抗擊金兵的嶽飛,被改派讨伐“流賊“。自此,約有整整三年,他從江蘇、安徽轉戰到江西、湖南、湖北,再經廣西、廣東,最後到江西;在這不止“八千裡路雲和月”的征程中,他于紹興二年(1132年)領八千精兵從湖南到廣西追擊曹成,在廣西賀州境内大破曹成十餘萬衆于桂嶺,随即分遣張憲等将領乘勝追蹤,經廣東境的連山、連縣等地,将曹成殘部趕入湖南(最後降于韓世忠),他本人也與諸将“會連州(今連縣)”:這時嶽飛的長子嶽雲才十四歲,已随軍作戰,他們父子二人在廣東境内大約隻度過戎馬倥惚的幾天便離去,以後再也沒有來過。當時江西還有許多支“流賊”,常騷擾廣東的循、梅、潮、惠、南雄、英、韶、廣諸州,嶽飛于紹興三年奉命到江西征剿,又派出徐慶等将領,授以方略,将從江西進入廣東、福建各地的“餘賊,皆破降之。”嶽飛在廣東攻打曹成和在江西指揮廣東戰事,都是速戰速勝,使當時的廣東人民大大減輕了戰亂之禍。
從紹興四年到紹興十年(1134—1140年),嶽飛作為獨當一面的大将,在抗金事業中立下了輝煌戰功。但是,功高反而受戮,他終于在紹興十一年的最後一天(1142年1月28日)與長子嶽雲、愛将張憲蒙冤而死。嶽飛死後,家屬遭株連,全被流放到嶺南,這就開始了他的家屬與廣東的一系列因緣。
《宋史•嶽飛傳》隻說嶽飛死後财産被沒收,“徙家嶺南”。具體說是在廣東惠州。
關于嶽家流放惠州并述及在惠州的具體情形的資料.僅見于南宋洪邁所撰的《夷堅志》,他在“嶽侍郎換骨”條中說:嶽商卿(嶽霖字商卿)和他的弟弟嶽震(建民加注:應為二兄嶽雷),以及嶽飛的夫人、女兒都被“羁管”在惠州,并被管押在惠州兵馬都監衙門後面寺廟牆角旁的土築的房子裡,嶽霖與嶽震同住一室,兩床相對,小屋“僅足容身,飲食出入、唯部監是聽”,又說這種情形—直繼續到嶽家冤案平反為止。洪邁的父親洪皓,于紹興十七年(1147年)因反對和議得罪秦桧而被流放到英州(廣東英德)。當時洪邁随父在英州,這裡離惠州不遠,不難打聽到嶽家的一些消息。所以,在上述記載中,關于嶽家流放惠州,在惠州軍事長官兵馬都監嚴格管制、言行皆極不自由的惡劣環境下度過漫長歲月,這些基本情況是确鑿可信的。
另外,嶽家流放惠州,在後來嶽珂搜集在《金佗稡編》一書中的官方文件裡也得到證實。隆興元年(1163年)六月,吏部頒布了一張發還嶽家被沒收田宅的《告示》(嶽家冤案己于兩年前平反),其中說,要把朝廷發還嶽家田宅和給嶽飛的孫子嶽琛一個官位的決定,行文下達惠州,讓嶽家的人知道,這一則官方文件,是嶽飛死後家屬長期流放惠州的确證。
據《宋史》載:嶽飛共有五子:雲、雷、霖、震、霆(據嶽珂說、嶽霆原名嶽霭,後來宋孝宗為他改名嶽霆),後來嶽雲追複原官,嶽雷死後贈官,其餘嶽霖等三人亦各為官。嶽飛被害時年三十九,在他生前,已是子孫滿堂了。據嶽珂後來搜集在《金佗續編》中的若幹官方文件,得知紹興十二年(1142年)嶽家一門流放到惠州的計有:嶽飛妻李夫人;子嶽雷、嶽霖、嶽震、嶽霭(即嶽霆),女兒安娘;嶽雲妻鞏氏,嶽雲的長子年方五歲的嶽甫,不到兩歲的次子嶽申,四歲的女兒大娘;嶽雷妻某氏,三歲的女兒二娘,于流放當年出生的長子嶽經,共十三人。其中嶽雷夫婦,大概在流放十年以後,相繼死去(據嶽家平反時嶽雷幼子十二歲推知),另外,安娘在流放期間出嫁。所以,嶽家在惠州期間計減員三人。但在這二十年内,嶽家出生和新娶的則有:嶽雷的三個男孩嶽緯、嶽綱、嶽紀、女兒三娘,嶽霖的妻子某氏、兒子嶽琛,共增員六人。亦即由流放初的十三人增至十六人。
嶽家一門後來離開惠州流放地,時間先後不同,至少分三批。
第一批是在嶽飛冤案平反前不久離開惠州的。這時,宋高宗正準備禅位給宋孝宗,他因受到輿論譴責和過于信用秦桧的教訓,已命“還嶺峤之諸孤”,即允許嶽飛家屬離開流放地,随便到哪裡居住。所以,在孝宗即位前,嶽雲的妻子兒女和嶽雷的六個子女,便已從惠州遷出,并于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四月初到達譚州(長沙),在那裡住了下來。這時距流放之初正好二十年,嶽飛的一大群孫兒孫女,隻舉嶽雲的長子嶽甫為例,已是二十五歲的成人了。同年六月,宋孝宗即位,不到一個月(七月十三日),他便在太上皇宋高宗已經有所“松動”的基礎上開始為嶽飛平反昭雪,“追複嶽飛元官,以禮改葬。”此後的三四個月内,嶽家除已死者複官和贈官外,嶽飛的三個兒子,嶽雲的兩個兒子,嶽雷的四個兒子,都被授于正式官職或名義官階,同時朝廷預允給嶽雲、嶽雷三個女兒的未來丈夫授官。這幾個月内,嶽霖等三人到京城杭州辦理父兄有關平反事宜和接受官職,是離開惠州的第二批。兩年後,吏部所發《告示》及嶽琛授官的文件下達惠州後,嶽飛的家屬就全部離開了流放地。
嶽家平反離開惠州後,因成年男子(包括安娘的丈夫高祚)都有官職,各赴東西,但是,嶽飛的兒孫中,至少有嶽霖、嶽震、嶽珂三人到過廣東并在廣州居留:淳熙六年(1179年)以前,嶽震曾任“廣南東路提舉常平司幹辦公事”的官職,住在廣州,掌管廣東官府買賣糧食、調節糧價的事務和管理茶、鹽兩種商品的販運。嶽霖在紹熙三年(1192年)任“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知廣州”,即廣東最高軍政長官兼知廣州府。他還把年方十歲的幼子嶽珂帶在身邊。嶽霖這時已老,就在這一年的十月,死在廣州任所。嶽霖死後,嶽珂扶着父親的靈樞離開廣州,經大庾嶺回到北方。
嶽霖擔任廣東最高長官的時間不長,沒有留下他治理廣東和廣州府的具體事迹;嶽震在廣東的官位不高,僅在《永樂大典》殘本中見到提及嶽震擔任廣東常平官的兩篇短文。倒是在廣州時年紀還很小的嶽珂,後來憑回憶,在其《桯史》一書中,記下了一條他在廣州親眼所見的很有價值的資料(即“番禺海獠”條),其中叙述了南宋時期在廣州居住的外國商人的生活狀況,廣州高級官員對外國商人以禮相待和雙方互相宴請的融洽關系,回教教堂建築和光塔的特殊構造等。至于嶽飛的一部分事迹和嶽飛子、孫兩代人的許多經曆,包括他們在惠州的一部分家庭情況,也因嶽珂将其輯錄于《金佗稡編》(及《續編》)中,才為後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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