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樂史是否就是教科書講的模樣?
西方音樂史是否隻有一個版本?
讓我們給你不一樣的内容,
古典音樂意外史!!!
先問個問題:莫紮特一共寫了多少首交響曲?四十一首——因為最後那首《朱庇特》排号就是第四十一嗎!可是霍格伍德錄制的《莫紮特交響曲全集》裡居然列出了七十一首!難道他是出于個人興趣愛好才又多添加了三十首嗎?顯然不是——霍格伍德錄制的《莫紮特交響曲全集》嚴謹周到、學術性如此考究,自然不會出于某個喜好随意為之,可這又是為什麼呢?
回答這個問題,就要聊聊演奏法的演變了。現在音樂會的演奏法是從十九世紀演變到二十世紀,人們根據自身好惡逐步形成的;這跟十八世紀的想法自然頗有不同。如今,若用莫紮特時代的演奏方法登台,自然會引來各種詫異的目光;即便把莫紮特時代的大鍵琴融入演奏序列,一樣會有各種尖酸刻薄的評論飛到你耳朵裡,這也不難理解——畢竟十八世紀距離我們有些太遠了……
所以,既然說起莫紮特的交響曲,那就不妨說說“交響曲”這個詞。“交響曲”英文Symphony,其實是個新詞彙,是從以前的想法中衍生出來的。Symphony這個詞最早來自十六世紀加布裡埃利所寫的《聖樂交響曲》(Sactae symphoniae),是穿插在教會彌撒曲中的“純器樂音樂”。亨德爾的神劇《彌賽亞》中夾着一段很短的“Pastoral Symphony”(有人把它翻譯成《田園交響曲》,這是個錯誤)。所以“交響曲”就是夾雜在清唱劇中的“器樂音樂”。用當時的話來講,所謂“交響曲”(Sinfonie,德語)就是包括了全部從歌劇序曲到種類繁雜的管弦樂曲的總和。
用現在你我對“交響曲”個詞的定義去想象莫紮特的時期。在你看來,下面的話一定百般信服:
“D大調第三十五号交響曲《哈弗納》(K385)是莫紮特旅居維也納後初次創作的交響曲,原本它是一首小夜曲。但D大調這個華麗的調式,具有明亮的力度,于是作曲家便将内容擴充成了這樣一首交響曲。僅此一點,你就能對莫紮特的音樂創作才華可見一斑……”
這樣的溢美之詞你大概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因為在現代人心底,交響樂和小夜曲比起來,自然更高級、更複雜,或者說“更唬人”。但在莫紮特的時代,十八世紀的人心裡可完全沒有這樣的想法——他們心中,小夜曲更加高級!為什麼這樣說?因為莫紮特的時代,音樂的中心是聲樂,是首席女伶的藝術;全部器樂演奏都在模仿人聲來歌唱。所以,你不能簡簡單單用自己理解的“交響曲”來去生搬硬套給十八世紀的symphony!
這樣我們就能理解霍格伍德的《莫紮特交響曲全集》為何如此龐大了——他是把那些我們本能排除在交響曲之外的歌劇序曲、小夜曲都囊括其中了。若不做這樣的解釋,你是否會想這是在“濫竽充數”?事實卻恰恰相反,因為莫紮特自己也會這麼做,看看他的親筆信裡:
1782年7月20日、7月27日他給父親的兩封信中這樣說,“遵從您的要求,我開始新的交響曲創作了……這次交響曲用的是D大調。這是您喜歡的調性!”這裡所講的“交響曲”就是現在我們說的《哈弗納》。所以,在莫紮特父子眼中小夜曲和交響曲沒有任何區别。隻要沒有特意标注,在他們眼中所有管弦樂曲都是“交響樂”。
這樣的交響曲和歌劇一起走進劇院,以一種代替“敲鐘”的方式來提醒觀衆,“歌劇馬上開始,請大家保持安靜!”這就是歌劇“序曲”的誕生,它比如今我們心中的交響曲更具娛樂性,是一種輕松的音樂。另外一種交響曲形式是在歌劇主角們給貴族唱堂會期間,服務于歌者的器樂演奏曲目……所以,你應該大緻明白了:十八世紀的交響曲(Symphony)是個淩亂的集合,它大緻包括:其一,一般的器樂演奏(包括小夜曲、進行曲、舞曲);其二,歌劇序曲;其三,音樂會期間補充聲音演奏的曲目。到了十九世紀,在最後一類基礎上,随着器樂演奏的發展進步,才逐步演變成今天你我心中的交響樂。
回頭看看莫紮特所處的時代:十八世紀中後期到十九世紀初,他短短35年的人生旅程中,交響樂的含義在微妙變化着——從比較低端的“服務性”音樂向高層次發展。在他去世的那個年代,人們開始饒有興緻地聆聽管弦樂團演奏的純音樂了;之前,管弦樂團就如同當今電影結束之後字幕飛滾的最後一行——是極不被重視的角色。
進入十九世紀,人們對管弦樂團的關注提高了:在意大利、英國、法國,大家開始專程來欣賞純粹的管弦樂隊演奏作品,這樣才給了日後交響樂在音樂世界占據一席之地的機會。但在莫紮特的有生之年,交響樂的地位還遠遠不能跟現在比肩。看看當時莫紮特的一場音樂會節目單吧:
1. 新《哈弗納》交響曲
2. 格朗夫人演唱詠歎調
3. 莫紮特自行演奏鋼琴協奏曲
4. 阿當姆貝爾岡演唱詠歎調
5. 小夜曲中的協奏曲(第三樂章)
6. 莫紮特自行演奏鋼琴協奏曲
7. 泰伯小姐演唱詠歎調
8. 莫紮特的鋼琴獨奏
9. 格朗夫人演唱新作回旋曲
10. 開始演奏的交響曲終曲樂章
這是1783年3月23日在維也納舉行的莫紮特音樂會安排,有沒有注意到與現在的音樂會有何不同呢?沒錯第一首和最後一首,當時是把一首完整的交響曲分開來演的,要知道那個時候交響曲的地位已經很高了。
十八世紀的音樂會,開始時由兩個樂章構成——快闆和慢闆;演完這兩個樂章,音樂會正式開始;整個演出結束之後再重複演奏一遍開始的“快闆”用來歡送客人。不久之後,重複演奏的那個快闆樂章就換成了新創作的歡樂曲目。所以那個時候的交響曲是“快-慢-快”三個樂章。交響曲的創作以這種三樂章和兩樂章的形式交織着存在了很久——莫紮特生前就是這樣,不過他隻創作過一部兩個樂章的交響曲(編号K74.)。
在這種開幕前演奏“快-慢”兩個樂章的過程中,貴族們進一步要求加入小步舞曲來取悅觀衆——這不是莫紮特時代的首創,早在半個世紀前,亨德爾就已經這樣做了,十八世紀中期,這種發展之後的三樂章交響曲才逐步形成。當然,在第二樂章慢闆結束之後也會加入小步舞曲來給觀衆預示:演出真的馬上開始,此刻必須安靜啦。
音樂會一結束,管弦樂團會不間斷地演奏那部交響曲的最後一個樂章,告訴觀衆們可以離席了。因此這最後一個樂章叫做“終曲”(Finale)——這不僅是交響樂的終曲,也在示意音樂會要結束了。
明白了那個時候的交響曲,我們返回頭再回憶一下莫紮特這場音樂會的節目單:聲樂與器樂演奏五五分。再次佐證了我們的觀點:“十八世紀音樂會以聲音唱主角”!!!即便是天才莫紮特的巡演,都不能保證上座率,隻得分出對半的成本來請女伶。另一方面,以意大利為中心的弦樂演奏發展了近百年,這些演奏家們之所以能博得觀衆的喝彩是因為他們完全在用樂器模仿首席女伶的吟唱——隻有這樣,他們才能被觀衆認可!換言之,弦樂演奏的協奏曲就是一邊模仿聲樂,一邊與聲樂抗衡着發展起來的。
到了莫紮特時代,器樂演奏才能與聲樂平分秋色,這樣的協奏曲才有市場。所以,我們這裡多說一句:即便是今天,如果你是個器樂演奏者,遇到協奏曲時,“歌唱性”依舊是你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說到此處,我們要再颠覆一此你曾經的信念:莫紮特眼裡,協奏曲比交響曲更高級,因為它脫胎于聲樂。所以,對于莫紮特而言,創作交響曲可以跟記日記一樣“漫不經心”;而面對“小步舞曲、小夜曲”這樣的社交音樂,他反而需要更加謹慎對待了。
當然,所謂天才就必須超越時代所限!莫紮特在生命最後時段,創作的四首交響曲是如此完美——這需歸于他自身的才華,以及時代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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