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意見是審計人員對審查結果的看法和所持的态度。類型有标準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 财務報表審計的審計意見的類型分為5種,分别是: 1、标準的無保留意見:說明審計師認為被審計者編制的财務報表已按照适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者的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說明審計師認為被審計者編制的财務報表符合相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者的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如對持續經營能力産生重大疑慮及重大不确定事項等。 3、保留意見:說明審計師認為财務報表整體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響重大的錯報。 4、否定意見:說明審計師認為财務報表整體是不公允的或沒有按照适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 5、無法表示意見:說明審計師的審計範圍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産生的影響是重大而廣泛的,審計師不能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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