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轎車沒有規定使用年限,但如果使用15年後,就得每半年進行一次年審,如果年審不通過就會報廢。此外,如果行駛裡程超過60萬公裡,也将直接強制報廢,會有報廢補貼。
汽車有效期是多少年:
1、微型載貨汽車,也是屬于營運車輛,這類車子的使用年限隻有12年,到期就報廢;重型載貨汽車,這個就是平時在路上看到的大貨車,規定使用年限達到15年就強制報廢。
2、中型客運汽車,也就是常說的大巴車,這種車子的使用年限是10年,到期就直接報廢。
3、運營的出租車隻要達到60萬公裡就會強制報廢,按照相關規定,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滿8年,退出經營後使用性質應當變更為“非運營機動車”無強制報廢年限。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号牌号碼。也就是說,機動車報廢後車牌可以永久保留。注意: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須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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