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專項方案一般包括:
1、開工準備階段的臨時布置方案:
(1)施工臨建布置方案;
(2)施工臨時用電方案;
(3)施工臨時用水專項方案;
(4)排污方案。
2、施工過程需要的方案:
(1)地基與基礎工程相關方案;
(2)塔吊相關方案;
(3)主體結構工程方案;
(4)裝飾裝修工程方案;
(5)層面施工方案;
(6)室外工程施工方案。
3、其他施工所需方案:
(1)消防保衛方案;
(2)排水采暖通風施工方案;
(3)系統調試方案;
(4)驗收方案。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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