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甲狀腺功能亢進期應予以保守治療,通常隻需β-阻滞劑。抗甲狀腺藥物,外科和放射治療是禁忌證。短暫期甲狀腺功能減退可能需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雖然某些可以是永久性甲狀腺功能減退,但大多數甲狀腺功能恢複正常,因此在6~12個月以後,要重新評估甲狀腺功能。
第二,對輕度甲狀腺腫大而無症狀者可不予治療,應随訪觀察。甲狀腺明顯腫大或有甲狀腺功能減低時,即使僅有血清TSH增高,應給予甲狀腺制劑治療。甲狀腺腫大迅速,或伴有疼痛,或有壓迫症狀者,可短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橋本甲亢應采用小劑量抗甲狀腺藥物等治療,一般不用131碘和手術治療,以免導緻嚴重甲減。
第三,較嚴重和遷延病例主張用皮質類固醇,這個在用了之後兩天之内就會完全消失,隻是這個相對來說會有一定的副作用。當甲狀腺放射性碘吸取恢複正常,治療就可以結束了,病情就會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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