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适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購買經濟适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确需轉讓經濟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已經購買經濟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如果名下有一套經濟适用房,再次購買商品房或者經适房的,原經濟适用房将會被收回。
3、個人購買的經濟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産權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經營。如被發現有出租行為,政府按原購進價格,扣除相應的折舊費用後退還餘下的房款,收回房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