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安部門在錄取口供後還要經過審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準。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