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在四川泸州本地社交媒體傳播開來。這份證明是5月27日開出的,一位群衆為孩子證明曾用名和現用名,而實際上戶口本上已經清楚寫明了這兩個名字。
叙永縣麻城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這份落款為叙永縣公安局麻城派出所的證明本來很簡短,主體是“茲有四川省叙永縣麻城鎮麻城村居民黃××,身份證号……,因出生入戶時戶籍名為黃××,于2019年2月更改為黃××,特此證明。”
但另有一段“補充”:居民黃XX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上已經登記有曾用名和現用名,且加蓋有麻城派出所戶籍專用章,已具有相關法律效力。為何還要求辦事群衆一而再的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請你單位三思而後行。
網友表示,“這個證明開得巴适,必須為派出所點贊。”
我們能出具的會竭盡所能地幫助,但出不了的請不要為難我們!!!
當事民警:辦證明有30多公裡路
叙永縣摩尼中心所麻城警務室民警羅平告訴記者,當天下午,一名婦女到派出所來,稱自己7歲的兒子在叙永縣某醫院住院治療後,因為曾用名和現用名問題,在醫院辦理報賬手續時,醫院工作人員要求開一份派出所的證明。
羅平給這名婦女解釋,公安部早已下文要求,現在不需要開這樣的身份證明了。但對方的堅持,又讓他不得不開。他擔心這名群衆去醫院辦理手續再次受阻,增添更多麻煩,從麻城鎮到叙永縣城,有30多公裡,坐班車需要個把小時。
“當時要是不給這名群衆開證明,可能讓她跑更多的路,群衆也會以為是派出所故意刁難,但按規定,派出所是不再出具這樣的證明的。”
羅平告訴記者,也許該醫院工作人員還不太熟悉這一塊業務,所以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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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ID:people_rmw),綜合:紅星新聞(ID:cdsbnc)、@人民日報
本期編輯:胡洪江、楊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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