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經被撤銷,這樣的情況翻案一般不行,因為撤銷案件要不就是沒有犯罪要不就是事實輕微,如果有隐情的應當再次報警或者是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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