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不可以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規定,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挂失止付。但現金支票不可以背書轉讓。
現金支票簽發流程:
1、出票:客戶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現金支票,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2、提示付款。
3、領取現金。
4、挂失止付:現金支票喪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應填寫挂失止付通知書并簽章,挂失止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同時按标準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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