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專利,起名需謹慎,不是所有的化妝品都能印上大大的“凡士林”。
日前,信用廣州近期發布的一則處罰公告顯示,廣州妝皇化妝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産侵犯凡士林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化妝品,被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435.4元,涉嫌侵權的産品和包材、标簽也被執法部門沒收和銷毀。
帶有“凡士林”商标,兩款産品侵權被罰
通報稱,2022年05月20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發現當事人廣州妝皇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産侵犯凡士林注冊商标專用權化妝品的違法行為,遂依法立案調查。經查明:2021年11月30日和12月08日,當事人生産帶有“凡士林”商标的白海豚凡士林滋養保濕霜9122瓶,2022年1月15日和5月20日,生産帶有“凡士林”商标的凱蒂娜凡士林煙酰胺臻養潤膚膏13033瓶。
至2022年05月20日被查獲時止,帶有“凡士林”商标的白海豚凡士林滋養保濕霜已售出9068瓶,銷售價格1.05元/瓶,帶有“凡士林”商标的凱蒂娜凡士林煙酰胺臻養潤膚膏已售出4931瓶,銷售價格1.2元/瓶,銷售款共計15438.6元。
最終,執法部門查扣了剩餘未售出的帶有“凡士林”商标的“白海豚凡士林滋養保濕霜”和帶有“凡士林”商标的“凱蒂娜凡士林煙酰胺臻養潤膚膏”及包材4000個、标簽34卷,責令廣州妝皇化妝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50435.4元。
通告指出,在國際分類第3類商品上的“凡士林”商标已經國家商标局核準注冊,證号為第2023551号,注冊人聯合利華有限公司,享有商标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當事人生産的“白海豚凡士林滋養保濕霜”和“凱蒂娜凡士林煙酰胺臻養潤膚膏”化妝品包材上使用的“凡士林”字樣與聯合利華有限公司注冊的第2023551号商标相同,而且字形字體較大較突出,經商标注冊人授權委托的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鑒定,被查扣的化妝品為侵犯“凡士林”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商品。
同為“凡士林”,用法有講究
《化妝品财經在線》記者發現,涉嫌侵權的兩款商品在淘寶上仍然有售,售價10元-20元不等。
其中,帶有“白海豚”商标的保濕霜分為兩款,其中一款帶有明顯的“Vaseline”和“凡士林”字樣,藍底白字的标簽與市面暢銷的“Vaseline凡士林”品牌的logo較為相似,即通告提及的“白海豚凡士林滋養保濕霜”。
而另一款涉嫌侵權的商品凱蒂娜凡士林煙酰胺臻養潤膚膏雖無類似的深藍色标簽,但包裝上“VASELINE”和“凡士林”的字樣比商品名更大,顯得較為醒目,這也是通告所示的商标侵權的原因。
英文名為Vaseline的凡士林,是一種石化制膠狀物的通用商标,同時也是聯合利華所生産的清潔用品、除臭用品、潤膚霜、潤滑劑的品牌。
作為一種在日用化妝品中被廣泛使用的化工原料,凡士林最早于1859年由化學家Robert Chesebrough從石油中提煉得出,原名為“petroleumjelly”。後來,發明者将其命名為“Vaseline”(中文譯作“凡士林”),于1870年申請獲得了美國專利,并在同年創立了同名品牌。1987年,凡士林正式成為聯合利華旗下品牌。
國家知識産權局的公開資料顯示,聯合利華知識産權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早在1996年就申請了“凡士林VASELINE”的潤膚霜專利保護,2001年的2023551号“凡士林”商标專利申請進一步涵蓋了護發制劑、護膚乳、護膚霜、化妝品等多種産品。其他公司若在這些品類下申請與中文商标“凡士林”或英文商标“VASELINE”相關的名稱,都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自問世以來,用途多樣且價格低廉的凡士林原料一直被人們用于日常護理當中,“凡士林”的商标屬性因此被削弱,在衆多使用語境下更像是一種商品的通用名稱。以凡士林為主要原料的護膚品名稱常常帶有“凡士林”字樣,并将其印在了商品包裝上。這樣的用法在市場上屢見不鮮,一不小心就會觸碰法律紅線。
但無論是表示原料還是為了蹭名牌的“熱度”,商标的使用都應遵守相關法規,否則将面臨法律的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僞造注冊商标标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内實施兩次以上商标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行政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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