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禽擇木。
解釋: 比喻賢者擇主而事。
出處:《左傳·哀公十一年》:“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
事例:豈不聞良禽擇木而栖,賢臣擇主而事”。遇可事之主,而交臂失之,非丈夫也。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十四回。
用法:作賓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