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認識事物和表達事物的能力。我國著名教育家 葉聖陶先生指出:“寫任何東西決定于認識和經驗,有什麼樣的認識和經驗,才能寫出什麼樣的東西來。反之,沒有表達認識的能力,同樣也寫不出好作文”。
2、把認識結構作為作文的核心,包括學習知識,觀察積累,記憶儲存,訓練思維,豐富想象,培養情感,鍛煉意志;從說到寫,推敲修改,多讀勤寫。
3、樹立大作文觀,聽、說、讀、寫有機結合
4、一要注重審題;二要明确寫作目的,立意要新;三是選材要有根據;四要講究謀篇技巧,安排好篇章結構;五要注意文章分段,事先列小标題,作文提綱;六要注重文章寫法,因文用法;七要妙用語言,用思想調遣語言。學會五種立意法:以事贊人,直抒胸臆,借物喻理,觸景生情,托物言志。
5、作文大目标的逐年級分解:
6、一年級字詞,二年級句子,三年級片斷,四年級篇章,五年級綜合,六年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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