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符合自首的法定條件則構成自首。
我國刑法第67條規定了自首的兩個法定條件:“自動投案”與“如實供述罪行”,最高院司法解釋對自動投案的具體情況也作了較明确解釋,在交通肇事後報案并在現場等候處理,或肇事後主動投案,并能如實供述自己肇事罪行的,均符合自首的兩個法定條件,應依法認定為自首,不存在“交通肇事後報警與不報警”這一額外的構成要件。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