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因此,即使是在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其也沒有喪失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依法應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失業期間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隻要從其個人的失業保險金中扣除即可,并不需要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