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時需要提供一些證明自身身份的證件材料,有離婚證的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丢失了的可以進行補辦。之前是通過訴訟程序離婚的可以提供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确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