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告訴人們:對于複雜事物的應對,首先要對該事物的本質特點有個正确或比較正确的認知,才可能找到相對有效的解決方法,也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除此以外,一切應對隻能說是盲目的,甚至是有害無益的。
“癌症不治",“癌症=死亡”等大衆觀點都是錯誤的。事實上,少數癌症會自愈,不少患者可以帶癌長期生存。癌症發病過程漫長,應重視預防和早期發現。因此,治療癌症要打持久戰。
近20-30年來,以WH0為代表,人們不斷呼籲要揭示癌症的真面目,以利于形成對癌症的正确認知,并逐步成為世人的共識。欣喜的是,在各國科學家們的共同努力下,關于癌症的奧秘正一點點被揭示出來,正确的認知正一步步成為現實。隻不過這種認識要替代過去錯誤的認識并被稱為共識,廣為接受,還需要一段時間。
“慢性病”代表什麼呢?意味着發生緩慢,發展過程較漫長,痊愈也滞緩,因此,這是對于癌症認識的根本性變革。30多年前,人們就讨論過到底要把癌症分到哪一類疾病裡去,那時候,有專家傾向于最好把癌症單分成一類病。可是,經過這麼多年的研讨,WHO在2006年正式公布癌症是一類慢性疾病。
怎麼理解WHO将腫瘤定義為慢性病?這是否意味着臨床醫生在治則上有所變化?專家認為,這包含了兩個含義。
第一,癌症的發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形象地說,人們所看到的癌症問題隻是冰山上的一角,下邊還有很大的一塊。如果把癌症比喻為一場戲,我們所看到的隻是最後一幕,已是尾聲,沒有看到癌症的發生、發展過程。既然已認識到癌症的發生有個漫長的過程,就應該重視預防和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從這種意義上講,确定癌症隻是慢性病,就是要将臨床工作重點往前移。事實上,大家都有認為癌症防治必須前移才能出成果。如果不前移,讓癌症發展到了晚期,就隻能是看到最糟糕的後果了。患者痛苦,醫生辛苦,也讓大家覺得癌症是很不好治的病。
第二,就是想辦法把臨床已發展形成的癌症變成慢性病,讓癌症的進展速度緩慢下來,讓癌症像糖尿病、高血壓一樣得到抑制,甚至讓患者能與癌症和平共處很多年。目前,我們有很多癌症患者,經過治療可以很好地帶癌生存。最好的例子就是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可以生存20年左右。
将癌症定義為慢性病,從理念上講是積極、主動的,為人們的防治預留了很多餘地。比如,城市裡的肺癌,是因為污染、吸煙引起,完全可防治。北美、北歐的禁止吸煙活動已經見到了成果。但為什麼這麼多中國男人吸煙?甚至我們的醫生也吸煙!這還需要從社會各個方面去大力倡導、宣傳戒煙。我們對待吸煙應和對待毒品一樣,不要去追求一時的“快感”,而要珍惜生命。國外就有觀點認為,應該規定吸煙者需要多交醫療保險費,好用于将來的治療。
再者,癌症是慢性病,還有一個重要傾向,是癌症有自愈或治愈可能。它的整個發展進程往往是走走停停的。在某些條件下,它還可以逆着回歸正常。
希望患癌的朋友能夠從一個新的角度去看待癌症,把它當作慢性病對待,而不是非要“殺死”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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