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能夠補繳嗎?最近,在與一個老鄉的聊天中得知她本月達到退休年齡了,正要恭喜她光榮退休時,她卻愁眉苦臉地說還不能辦理退休手續和領取退休金,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個人社保能夠補繳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最近,在與一個老鄉的聊天中得知她本月達到退休年齡了,正要恭喜她光榮退休時,她卻愁眉苦臉地說還不能辦理退休手續和領取退休金。
她2007年5月入職的東莞某公司,實際工齡是超過15年的。但公司至2008年1月才為其繳納社保,導緻她2022年9月達到退休年齡時,因社保繳納年限不滿15年還無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她問我:可以把之前未繳納社保的月份給補繳上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同時,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責令其補繳。
一般情況下,補繳社保能否實施、如何實施,要根據所在的城市和實際情況而定。
像她這種情況,2007年5月至12月期間的社保,因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東莞市是可以去申請辦理補繳的。如果提早進行,就不會耽誤退休手續辦理了。
那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一、首先,個人或公司都可以去所在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交相關資料進行勞動關系确認。
二、待确認完畢并領取“勞動關系證明”後,再帶上相關資料去所在鎮街社保分局申請補繳,受理後工作人員會核算出補繳的費用。交費完畢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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