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假的,雙方不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不能離婚,隻能解除同居關系。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财産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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