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攜房租及押金逃跑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就行了,這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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