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進行淘寶店鋪注銷時,發現必須經過人臉驗證這一環節。”
杭州的張先生告訴天目新聞記者,近期由于業務變化,需要進行淘寶店鋪注銷,在實人認證這一步驟上,淘寶僅提供了“刷臉”這一項選擇。張先生認為,雖然這種方法有一定的便利性,但僅提供這一種方式,卻讓店主沒有了選擇的餘地,這未免顯得不太合理。
“刷臉”才能注銷淘寶店鋪
“目前淘寶店鋪在平台注銷時,出于安全的考慮,确實需要經過實人認證,不能使用其他方式。”天目新聞就此問題緻電淘寶客服,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此外,天目新聞記者進行線上咨詢時,阿裡萬象平台給出了相關指引。記者看到,現在淘寶店鋪的注銷僅支持需要注銷賬号但因開過店鋪導緻無法進行賬号注銷的場景,其他場景暫未開放,平台會不定期擴展。另外要求,注銷申請人與開店申請人須為同一人,且必須實人認證通過。
阿裡萬象提示,注銷店鋪後,店鋪的一系列信息将無法恢複,包括但不僅限于店鋪基礎信息、店鋪内的商品信息、店鋪信用數據、店鋪交易數據、店鋪買家數據以及其他店鋪相關數據。
事實上,不僅僅是店鋪注銷,在淘寶平台為店鋪設置子賬号時也需要進行實人認證。記者看到,在相關頁面點擊“開始認證”,填寫使用子賬号人員的真實姓名及真實身份證号後,會出現“請進行人臉驗證”的操作,同時在頁面下方标示“人臉信息非您許可不會用于其他用途”。
相關操作頁面截圖
除此之外,阿裡方面相關人士指出,實人認證隻是确保為店鋪認證人本人操作,在淘寶店鋪注銷之後,相關信息也會進行删除處理,不會有洩露的風險。
除了淘寶平台,記者發現在使用騰訊電子簽或某些網上銀行時也需要進行“人臉驗證”。以“騰訊電子簽”為例,在其隐私政策中可以看到,當用戶使用騰訊電子簽創建正式文件時,程序會收集用戶的真實姓名、身份證号和個人手寫簽名用于對用戶進行操作意願認證;用戶完成意願認證後,程序會收集和使用您的真實姓名、身份證号、臉部視頻及圖像用于人臉識别核驗。
騰訊電子簽認為,收集前述信息旨在滿足相關法律法規針對意願确認及實名認證的要求,也是用戶簽署正式文件行為有效性的必要條件。另外,騰訊電子簽表示除非經用戶自主選擇或遵從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其不會對外提供上述信息,或者将其用于該功能以外的其他用途。在用戶的個人信息超出保留期間後,除法律法規對于特定信息保留期限另有規定或用戶與其達成其他約定外,騰訊電子簽會對信息進行删除或做匿名化處理,将不會再使用或對外提供與該賬戶相關的個人信息。
騰訊電子簽隐私政策截圖
我們應該注意什麼?
今年4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就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郭兵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的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被稱為“人臉識别第一案”的該案起始于2019年,彼時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将入園方式由指紋識别變更為人臉識别,要求客戶進行人臉激活。但郭兵認為,人臉識别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洩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将極易危害人身和财産安全,不願使用人臉識别系統。雙方就入園方式、退卡等相關事宜協商未果,後郭兵将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法庭。
杭州中院在一審判決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删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賠償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共計1038元的基礎上,增判了動物世界删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别信息。
杭州中院認為,生物識别信息作為敏感的個人信息,深度體現自然人的生理和行為特征,具備較強的人格屬性,一旦被洩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導緻個人受到歧視或者人身、财産安全受到不測危害,更應謹慎處理和嚴格保護。
12月17日,“2021啄木鳥數據治理論壇”發布《人臉識别應用場景合規報告》。其中指出,多數人認為人臉識别技術比較安全,近半數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别有被濫用趨勢,約八成受訪者傾向于政府設立監管機構或通過法律法規和國家标準減少風險。在此論壇上,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強調了立法規制人臉識别的重要性。她認為,如果人臉識别技術在缺少法治監管的基礎上廣泛推廣,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公衆在犧牲隐私的同時也沒有獲得安全。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具有超越個體權益保障的重大社會意義。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告訴天目新聞記者,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人臉數據屬于敏感個人信息,隻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征得個人單獨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收集,此外,個人信息處理者同時也必須應向個人告知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并采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對經營者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作了相關約束性規定。
夏海龍認為,普通民衆在遇到人臉采集時,應該重點關注是否有相關的告知,以及告知的内容是否清楚、明确,同時用戶有拒絕提供人臉信息的權利。如遇侵權,可根據具體的場景向市場監管或網絡監管部門投訴,要求信息處理者删除自己的人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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