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産清算程序是: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通知、公告債權人;債權申報和登記;破産财産分配;清算終結;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産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管理人應當自破産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産程序的裁定,向破産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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