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記挂牌的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2022年6月30日之後,超标電動車的過渡期臨時号牌作廢,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2、交警部門提示,此次上牌隻限定電動車和違标電動車,違标車臨牌在過渡期後,車主應向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報廢處理,否則交警部門将按照規定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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