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運輸能力的前提下,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内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内,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隻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且開車後改簽的車票不能退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二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保證旅客按車票載明的日期、車次乘車,并到達目的站。因鐵路運輸企業的責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車票載明的日期、車次乘車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旅客的要求,退還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達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