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法不同:給予:及物動詞,可帶賓語。如:給予幫助、給予同情等。給以:不及物動詞,後面隻說所給的事物(多為抽象事物),不說接受的人。
2、意思不同:給予:贈送,使别人得到;也作給與。給以:猶予以,多用于抽象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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