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險晚育年齡指的是:已婚婦女24周歲及以上持一孩《生育證》生育第一個孩子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生育險待遇不受戶籍限制,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如果在異地生育,其相關待遇按照參保地政策标準執行。2019年3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意見,要求2019年底前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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