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不構成傷殘等級的,要根據實際情況确定賠償。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财産直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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