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保障範圍為家庭成員上一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農村困難家庭。
民政部門在确定保障對象時,将重點保障六類對象:一是主要勞動力殘疾或長期患病的困難家庭;二是無力保證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的困難家庭;三是收養或領養孤兒的困難家庭;四是贍養人無贍養能力且單獨居住的老人;五是自然災害導緻困難的家庭;六是因突發事件導緻生活困難的家庭。
農村低保的申請審批程序是:
戶主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然後由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鄉鎮政府進行核實、公示、區民政局審批,最後發放《山東省農村居民低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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