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路口看紅綠燈主要是看車輛要哪一條路走,然後遵守相應路的規則。
交通信号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慢行或警示。《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将交通信号燈分為:機動車信号燈、非機動車信号燈、人行橫道信号燈、車道信号燈、方向指示信号燈、閃光警告信号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燈。
公路交通信号燈的種類有:機動車道信号燈,人行橫道信号燈,非機動車道信号燈,方向指示信号燈,移動式交通信号燈,太陽能閃光警告信号燈,收費站天棚信号燈。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隻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隻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号設置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将認真聽取意見,積極采納、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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