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總分七百五十分。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1、高考科目設置為三大主科加上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三指語文、數學、外語,數學實行文理科分卷考試,外語聽力成績計入外語總分,文科綜合指政治、曆史、地理的綜合,理科綜合指物理、化學、生物的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各科試卷滿分均為一百五十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試卷滿分為三百分,總分七百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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