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月一日作為國慶節的原因如下:
1、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禮,即開國盛典,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2、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馬叙倫先生。
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時說到,馬叙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讨論決定。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3、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