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可表示為 4n 1 形式的素數,隻能用一種兩數平方和的形式來表達。
十七世紀偉大的法國數學家費馬(1601 – 1665 年)大約于 1660 年發現了這一著名的定
理。然而直到 1670 年才得以發表,在費馬的兒子編輯的丢番圖(Diophantus)著作中以附注的形式出現,不幸的是沒有證明。不能肯定費馬是否已經得出證明。
大約一百年後,才由歐拉第一次發表了這一定理的證明,這是他尋求解決但勞而無功的若幹年後,才寫出了論文“費馬定理的證明,形為 4n 1 素數可以表示為兩數平方之和”
現在費馬—歐拉定理已經有了好幾種證法。下面的證明具有最簡化的特色。
對于不熟悉數論的讀者,我們将提供一些說明,這對于理解這一證明是必要的,并且對于第 22 題所讨論的問題也是有用的。同時必須記住此處和地方 22 題中所用字母均表示整數。
兩個數 a 和 b [參照高斯(Gauss)著作],當其差能被 m 所以整除時,就叫做對于模數 m 是同餘的,寫作:a ≡ b mod m,讀作對模 m,a 與 b 同餘。例如每個數對于模數(模)m 同餘于被 m 除時所得的餘數,如 65 ≡ 2 mod 7。餘數一詞有更廣泛的意義,意味着對于任意選擇的商做除法後所得的餘數。例如,如果寫成這樣 65 /7=12 ,所留的餘數為–19。
在許多可能的餘數之中有兩個餘數特别重要:一為約定餘數或稱普通餘數,它是正數而已
小于除數;一為最小餘數,其絕對值不大于除數的一半。例如 89/13 除得的最小餘數為–2。因89/13=7-2/13,這也可以寫作 89 ≡ –2 mod 13。
對于同一模數同餘,可應用下述不證自明的規則:
1、如兩數同餘于第三數,則此兩數也彼此同餘。
2、兩個同餘式可以相加,相減和相乘。
由
A ≡ B mod m,a ≡ b mod m
得到
A ± a ≡ B ± b mod m
及
Aa ≡ Bb mod m。
(例如由 A = B Gm 和 a = b gm 可以得到 Aa = Bb pm(p 為整數),亦即 Aa ≡ Bb modm。)
3、 同餘式a ≡ b mod m可乘以任意整數 g:
ag ≡ bg mod m。
隻有當 g 為 a 與 b 的公約數而且 g 與模數 m 沒有公約數時同餘式才可以被 g 除。例如用 7
去除 49 ≡ 14 mod 5,我們得到一個正确的同餘式 7 ≡ 2 mod 5。
如有 m 個正整數的數系中無兩個數同餘于模數 m,則該數系就稱作一個模數 m 的完全剩餘系。最簡單的完全剩餘系是 m 個普通餘數 0,1,2,…,m – 1 的系,其次最簡單的為m 的最小餘數的系。
對于模數 m,每個 z 與完全剩餘系 mod m 中的一個數且僅當一個數同餘。
下述定理特别重要:
定理:如果用一個與模數沒有公約數的數去乘完全剩餘系的各數,則得到對于這一模數的又一個完全剩餘系。
證:令模數為 m,a 是與 m 沒有公約數的乘數。那麼如果對于給定的剩餘系由兩個不相等的數 x 和 x′,
ax ≡ ax′ mod m
成立,則根據同餘規則 3 必有 x ≡ x′ mod m,而這是不可能的。從這一定理可以直接得出:
a 與 m 沒有公約數時同餘式
ax ≡ b mod m
在每個完全剩餘系modm中,具有一個而且僅有一個“根”x。
二次剩餘
有兩個無公約數的數,如其中一個數以相關的另一個數為模同餘于某個平方數,則此數叫做另一數的二次剩餘。如果不存在這樣的平方數,則稱為二次非剩餘。例如 12 是 13 的二
次剩餘,因為 12 ≡ 8^2 mod 13;–1 是 3 的二次非剩餘,由于不存在一個平方數x^2,x^2 ≡ –1 mod 3。
以下為應用于奇素數模 p 的有關二次剩餘定理:
1.如所給定兩個數的平方彼此同餘,例如
與 y 從 1,2,3,…,p – 1 的 Σ 系中選擇以滿足(0)式。對于 Σ 系中的每一個 x,隻有唯一的共轭數 y,(由 xy ≡ D mod p 以及 xy′ ≡ D mod p 得到
xy ≡ xy′ mod p,
并由此而得到或y ≡ y′ mod p
y – y′ ≡ 0 mod p。
然而由于y和y′ 均小于或等于p – 1,所以僅當y = y′ 時二者的差才能被p整除。) 從Σ中任意選擇x1,根據
x1y1 ≡ D mod p
來确定y1,進而我們從Σ中選取不等于x1和y1的一個數x2,且由
x2y2 ≡ D mod p
來确定y2,那麼y2也不等于x1或y1。
用這種方法連續運算,直至所得的同餘式中列出 Σ 中所有的數。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