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收中的居民指具備納稅資格與義務的公民或自然人。判定一個納稅人是否具有本國的稅收居民身份,是對其實施稅收管轄權和給予其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前提。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及聯合國稅收協定範本的第四條第一款給出了稅收居民的定義: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性質的标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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