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溜車事故案例?近日,在南岸區茶園新區,同車道上的兩輛轎車發生輕微碰撞,是溜車還是追尾?雙方駕駛人為此争論不休,直到交巡警調出監控才還原了事實真相,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車輛溜車事故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近日,在南岸區茶園新區,同車道上的兩輛轎車發生輕微碰撞,是溜車還是追尾?雙方駕駛人為此争論不休,直到交巡警調出監控才還原了事實真相。
11月1日10時許,在梨花大道紅綠燈處,一輛紅色小型轎車與一輛灰色小型轎車在停止線處發生輕微碰撞。雙方駕駛人下車後各持己見,紅色轎車駕駛人稱後車追尾,灰色轎車駕駛人則表示是前車溜車,誰也說服不了誰,隻得報警處理。
南岸區交巡警支隊茶園大隊值班民警接警後,得知事故輕微且無人受傷,指導兩名駕駛人自行撤離現場到大隊處理,随後查看了事發路段的監控,發現紅色轎車在等信号燈時向後倒了5米左右,與後方靜止的灰色轎車發生碰撞,應負全部責任。
民警在向雙方了解具體情況時,紅車轎車駕駛人李某卻仍稱是後車追尾,直到看到監控回放,她才羞愧地低下頭。原來,李某當時挂錯檔位造成車輛後退,當得知後車無行車記錄儀,便心懷僥幸地咬定是追尾,沒想事故經過被監控拍得一清二楚。
民警現場對李某進行了法制教育,依法判定她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200元罰款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時,應快速取證随後撤離事故車輛,避免造成交通擁堵或發生二次事故;在協商處理事故時,陳述事實要實事求是,以免産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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