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擔保的合同主要有:
一、有償的保管合同和有償的倉儲合同;
二、貨物運輸合同;
三、承攬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條,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第三百八十一條,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八條,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将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