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深圳已經是一個經濟發達、繁榮昌盛的現代化城市。但是在改革開放以前,深圳隻是一個落後的邊陲小鎮,是一個靠海為生的小漁村。曆經20多年的改革開放,現在的深圳已經脫胎換骨了。那麼,關于深圳的發展曆程有什麼精彩的内容呢?走進深圳文化,了解神奇的深圳發展史。
深圳的經濟特區發展隻有30年,但卻曾經有着6700多年的人類活動史,新石器時代中期就有原住居民百越人等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深圳有1700多年的郡縣史、600多年的南頭城、大鵬城史和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深圳的城市史已有1673年。
夏、商、周年代,深圳是百越部族遠征海洋的一個駐腳點。居殖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區域的百姓,是百越部族的分支——“南越部族”。他們以捕魚、航海維生,甚少農墾。
自秦朝,即為廣東地。秦皇統一中國後,于公元前214年在嶺南設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谪徙秦國人50萬人開發。時屬南海郡(郡治廣州)的深圳,便融入了秦代的中原文化,後為南越國地。大漢帝國、東漢屬于交州(管轄廣東、廣西、越南大部)南海郡。西漢設郡前屬越地、南粵地(南越地)。
深圳市最早的前身為廣州寶安縣,寶安作為縣建制始于公元331年(東晉鹹和六年)。朝廷置轄地六縣的東官郡,轄地大概為今天的深圳市、東莞市和香港等範圍。郡治在寶安縣(南頭)。
深圳在宋朝時期是南方海路貿易的重要樞紐,屬于廣州香山縣。盛産食鹽、香料。至元朝,又以出産珍珠著名。
元代隸屬廣州路,明代隸屬廣州府,深圳市的前身又曾名為新安縣。公元1573年,中國明朝政府擴建東莞守禦千戶基地,建立新安縣,并建縣治于南頭,轄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區域。經濟以産鹽、茶葉、香料和稻米為主。
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設立了東莞守禦千戶所及大鵬守禦千戶所。有600多年曆史的南頭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區的政治中心。
清代隸屬廣肇羅道廣州府。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間,中國清政府與英國相繼簽訂《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港島、九龍和新界割讓、租借給英國。至此,原屬新安縣的3076平方公裡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裡脫離其管轄,深圳與香港從此劃境分治。
抗戰時期,南頭淪陷,寶安縣政府臨時遷往東莞縣。1953年,因深圳聯接廣九鐵路,人口聚居較多,工商業興旺,寶安縣治東遷至距南頭10公裡外的深圳墟。
1979年3月,中央和廣東省決定把寶安縣改為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11月,廣東省委決定将深圳市改為地區一級的省轄市。
1980年8月26日,批準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現在,該天也被世人親切的成為“深圳生日”。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中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批準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為副省級市。
1984年2月24日至26日,鄧**第一次視察深圳,為深圳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批準深圳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并賦予其相當于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1990年12月1日,新中國第二個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誕生。
1992年鄧**第二次南巡,視察深圳,并發表了極為重要的談話:計劃經濟不等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特區姓“社”不姓“資”。
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
2004年,深圳成為全國首個無農村無農民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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