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gb商标有效嗎?上海俊客貿易公司申請注冊在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上的商标“MLGB”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宣告無效,該公司于是将商評委起訴到法院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一審駁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上海俊客公司提出上訴2019年3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二審行政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北京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mlgb商标有效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上海俊客貿易公司申請注冊在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上的商标“MLGB”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宣告無效,該公司于是将商評委起訴到法院。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一審駁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上海俊客公司提出上訴。2019年3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評審委員會二審行政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北京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注冊商标宣告無效
企業起訴商評委
上海俊客公司2010年12月15日申請注冊“MLGB”商标,2011年12月28日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服飾用)、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後第三人姚某向商标評審委員會提起注冊商标無效宣告申請。主要理由是,争議商标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作為商标使用在服裝、帽子等商品上,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
2016年11月9日,商評委認定,雖然上海俊客公司稱“MLGB”商标是指‘My Life’s Getting Better’,但上海俊客公司提交的證據尚難以證明該含義已為社會公衆所廣為認知,相反的,社會公衆更易将“MLGB”認知為不文明用語。“MLGB”的字母組合在網絡等社交平台上廣泛使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易産生不良影響,予以宣告無效。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定含義低俗
一審駁回企業訴求
一審法院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認為,具有新含義的文字組合,包括以拼音字母替代漢語詞彙表達的方式不斷出現。網絡環境下語言使用的習慣、風格、方式形成其自身鮮明的特點,甚至在特定群體中形成了具有相對固定含義的“網絡語言”,并逐漸融入到人們的日常語言環境中,産生為社會廣為接受的新詞彙或者新含義。
社會道德風尚取決于大多數人的認知,不能因為部分人了解其具有不文明含義,就認為兩者建立了固定聯系。漢語中并沒有以漢語拼音首字母理解英文組合含義的習慣,不能因為不正當的聯想産生了危害社會道德風尚的含義,就認為争議商标的标志本身就具有了危害道德風尚的含義,否則會不适當地限制語言文字或者拼音字母的使用。
上海俊客公司雖然主張其使用的“MLGB”标志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但并無證據表明這種縮寫方式是英文中常見的表達,也沒有證據表明這種用法為公衆所知悉或者能夠打消争議商标具有不文明含義給人帶來的厭惡感。網絡社交日益成為青少年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特别是青少年獵奇和反叛心理強烈,三觀尚在形成階段,争議商标注冊使用在衣服、鞋帽等商品上,廣告宣傳等證據表明,主打的營銷賣點為“時尚”“個性”“潮流”,其目标定位群體正是青少年。
訴争商标對青少年群體而言含義低俗,維持注冊,更容易産生将低俗另類當做追求時尚的不良引導,這種不良引導直接影響的是青少年群體,危害後果必将及于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
争議商标格調不高
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一審駁回了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該公司不服,上訴到北京高院。
北京高院認為,涉案争議商标由“MLGB”構成,雖然該字母并非固定的外文詞彙,但考慮到網絡用戶數量規模之大、網絡與社會公衆生活密切相關等因素,在網絡環境下已經存在特定群體對“MLGB”指代為具有不良影響含義的情形下,為了制止以擦邊球方式迎合“三俗”行為,應認定争議商标本身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
同時,上海俊客公司在申請争議商标的同時,還申請了“caonima”等商标,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傾向的意圖比較明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存在對争議商标進行低俗、惡俗商業宣傳的情形。北京高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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