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該财産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财産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财産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财産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财産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确規定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