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屬于行政單位。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具有以下基本職能:
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确保規劃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準确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産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産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依法征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拟訂土地、礦産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