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7日或8日,當視太陽到達黃經225°時,就是“立冬”節氣。我國古時民間習慣以立冬為冬季的開始。其實,我國幅員廣大,除全年無冬的華南沿海和長冬無夏的青藏高原地區外,各地的冬季并不都是于立冬日同時開始的。
按氣候學劃分四季标準,以下半年候平均氣溫降到10℃以下為冬季,則“立冬為冬日始”的說法與黃淮地區的氣候規律基本吻合。我國最北部的漠河及大興安嶺以北地區,9月上旬就早已進入冬季,首都北京于10月下旬也已一派冬天的景象,而長江流域的冬季要到“小雪”節氣前後才真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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