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類問題應看雙方關系屬于承攬關系還是雇傭關系。承攬關系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給付一定報酬的關系。
承攬關系中,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風險則是由完成工作的承攬人承擔,除非損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過失等原因造成的。雇傭關系中,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危險,意外事故或損失,一般是由接受勞務的雇主承擔。
承攬關系與雇傭關系勞動關系最主要的區别在于承攬關系的雙方是平等關系,不具有隸屬性,在承攬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規程和勞動過程全由承攬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攬人物化的勞動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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