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書是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而獲得的證書。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考取護士資格證書的要求如下:
1、獲得當年護理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2、獲得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學曆證明;
3、獲得醫療機構拟聘用在護士崗位的有效證明;
4、獲得醫療單位臨床實踐證明和業務技術考核合格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