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法律風險有:
1是否确認房主真實身份買賣雙方;
2、是否明确雙方違約責任;
3、是否标明付款過戶時間;
4、是否注明費用交接時間;
5、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産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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