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系什麼的冥冥之中真的好像會有。比如就有聽過因果循環,有些惡人犯下了罪惡,被抓去監獄就是果。有些現世做了很多壞事的,有可能到下世才會有惡報,多行善事還是挺好的。本期的佛教文化,為你解析。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認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因,也可能成為果,沒有絕對的因,也沒有絕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并用,且有一些區分。
狹義的因是指産生結果的直接原因或内在原因,而緣則主要指産生結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間接條件。
廣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互相關系尤其是前後關系的一種認識,佛教的因果理論是其輪回解脫理論的基礎,也是其人生現象理論的基礎,佛教中的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于佛教因果理論範圍。
佛教因果律随佛教的發展,也有了不同的說法:
1、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關于因果觀念主要是六因、四緣、五果。六因是在分析三世善惡果報的各種條件或作用時提出的,包括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和異熟因。四緣是一切有為法産生時的因,是從一般的果的産生角度來進行分析時所作出的對因的分類,包括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和增上緣。五果是因緣所生或道力所證之果,包括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和離系果。
2、大乘佛教的中觀派從其理論的“空”觀出發,否定有實在的因果關系,認為因不實在,果也不實在,從而否定了因中有果論和因中無果論,否定有真正的“生”。這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因果關系。
3、大乘佛教的瑜伽派從其理論的“識”出發,提出十因、四緣、五果,認為因果關系有一定的實在性,但因“識”也不是真實有,所以其因果觀念與中觀派也就沒有實質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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