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所在地指的是戶口所在地,因為學生隻能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入學手續,例如:如果他想把學籍轉到B縣,那隻能先把戶口落到B縣,B縣的高中才可能給他辦理入學,同時學籍也就是B縣的了。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複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别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并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曆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曆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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