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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故事】供品到底能不能吃?

民俗 更新时间:2024-05-11 17:24:26

  從小就會看到,大人們去進貢給神明的東西,好像都很好吃的樣子,所以就每次饞得不行,但是也不知道能不能碰,就還是忍着,那麼那些供品到底是能不能吃的呢?讓我們一起到佛經故事了解吧。

  《諸經要集》卷第十四說:「如《五分律》雲:貸僧物不還,計直犯重罪。又《觀佛三昧經》雲:盜僧鬘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又《寶梁經》雲:甯啖身肉,終不得用三寶物。又依《方等經》雲:花聚菩薩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馀如《大集經》濟龍品說。

  從前,釋迦世尊在王舍城外的靈鹫山說法時,娑伽羅龍王帶着諸龍來到佛陀座前,頂禮禀告說:「世尊!我等前世造什麽罪業生為龍身、遭受如此種種劇苦?」。

  佛陀告訴龍王說:「有很多因緣罪業,以緻出生于龍身,其中多數是造口業、盜用三寶财物(食衆僧物等)。犯這種罪業的人,命終即堕地獄,于無量劫受大極苦,難得解脫。地獄罪畢,轉生餓鬼,或生旁生中為龍(造業苦報,具說難盡─中略)。」佛陀即以神通力加持,使諸龍各知先世宿命。于是諸龍即在佛陀座前,自述過去世造業的因緣。如下:

  一、有一個龍啼哭說:「我過去世為人時,因為有親屬在佛法中出家,我即以俗人的身份,時常到佛寺聽經。我在寺裡和諸比丘共吃施主供養的水果、飲食(菜飯等),因而違犯『食衆僧物』的罪業,而生為龍身。」。

  二、又有龍說:「我前世為人時,曾經吃過四方僧物(花果飲食等),因犯十方罪,而堕地獄及堕龍中,受大劇苦。」。

  三、衆多的龍均說:「我們過去世為人時,以俗人的身份,常常前往佛寺聽佛法,當時信衆供養衆僧許多花果飲食,比丘轉施于我們,我等得到僧物,即便食用,而不修持佛法為施主回向;因食用僧物的因緣,命終後堕于地獄中,經無量劫受大猛火燃燒,或飲烊銅,或吞鐵丸;從地獄出堕動物中,舍動物身生餓鬼中;如此種種備受劇苦。

  惡業未盡,生此龍身,常受苦惱:熱水爛身,熱風吹體,熱沙、熱土、熱糞、熱灰,食入口中,變成銅汁,或作鐵丸。于一切時,所食之物,入口口焦,入咽咽爛,入腹腹燃,直過堕地,遍體穿穴;受如是苦,不可堪忍。惟願如來!慈哀救濟。」。

  佛陀告訴諸龍說:「你們所造的惡業─食衆僧物,與盜佛物等無差别,比五逆業,其罪如半。然此罪業報受未盡故,難可得脫。汝等今當盡受三歸,一心修善;因此緣故,于賢劫中值最後佛(樓至佛),于彼佛世,罪得除滅。」。

  諸龍接受佛陀的教導,均發至誠心,盡其形壽,皈依佛、法、僧三寶,以期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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