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作為建築消防設施的心髒,也是單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大腦”。設置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等,用于接收、顯示、處理火災報警信号,不僅是控制相關消防設施的專門場所,還是發生火災後,用于滅火、救援的應急指揮中心。在有城市遠程監控系統的地區,消防控制室也是建築與監控中心的接口。
一、什麼場所需要設置消防控制室
1.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需要聯動控制消防設備的建築(群)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2.封閉段長度超過1000m的隧道宜設置消防控制室。
3.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築僅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且無消防聯動控制功能,那可隻設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與有人值班的部門合并,比如保安值班室。如果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内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并顯示其狀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設備的狀态信息,并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間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态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二、消防控制室的選址及建造要求
1.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附設在建築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建築内首層或地下一層,并宜布置在靠外牆部位(消防控制室應盡量設在交通方便、發生火災時不易延燃且消防人員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部位,如果設在地下一層時,要滿足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應大于20m。建築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築,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築的首層)。
3.當消防控制室與其他控制室合用時,消防設備在室内應占有獨立的區域,且相互間不會産生幹擾。
4.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幹擾較強及其他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正常工作的房間附近(不應設置在變壓器房、配電室的樓上、樓下或隔壁,也不應設在浴室或其他潮濕、易積水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
5.附設在建築内的消防控制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闆與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開向建築内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6.消防控制室,其頂棚和牆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7.消防控制室應采取防水淹的技術措施。
8.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且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二次裝修工程,會将消防控制室設置在除一層和地下一層以外的其他樓層(為圖方便,設置在二裝場所内)。還有将消防控制室設置在首層遠離建築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偏僻位置。有的消防控制室設置在地下一層遠離直通首層樓梯間的角落,或者僅連通疏散走道,未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還有的将消防控制室設置在物業辦公室、酒店大堂、服務人員休息室等其它用房内。有的消防控制室雖與以上部位進行分隔,但未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牆和1.50h的樓闆進行分隔,分隔門窗亦未采用防火門窗,更無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規範雖然允許将消防控制室設在地下一層,但是在我們南方地區,若将消防控制室設在空氣潮濕污濁的地下室,則需要考慮通風采光除濕等條件。我們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二裝項目通風條件不良,原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控制設備因空氣潮濕而出現故障、損壞,而且消防控制室常常沒有人員在崗。這些情況都是不允許的,要堅決杜絕。
三、消防控制室内設備組件構成
1.建築消防設施的控制與顯示功能以及向遠程監控系統傳輸相關信息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 25506的規定(控制室内的消防設備包含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2.消防控制室應單獨設置配電回路。
3.消防控制室的供電,應在其配電線路的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置自動切換裝置。
4.消防控制室應同時設置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作業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消防控制室應設有用于火災報警的外線電話。
6.消防控制室應有相應的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值班制度、維護保養制度及值班記錄等文件資料。
7.消防控制室内嚴禁穿過與消防設施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送、回風管的穿牆處應設防火閥。
8.消防控制室内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産品。
規範明确規定消防控制室的電源應按消防用電的要求設置,但在實際檢查中還是會存在消防控制室采用普通照明、消防設備主電源采用普通電源、無二路用電且未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或者未設置電氣火災監測裝置等問題。還有在新出台執行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标準GB51309》中,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就是指集中控制型的應急照明控制器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器,也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四、消防控制室内設備布置要求
1.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
2.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牆的距離不應小于3m。
3.設備面盤後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
4.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安裝在牆上時,其主顯示屏高度宜為1.5m~1.8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
6.與建築其他弱電系統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設備應集中設置,并應與其他設備間有明顯間隔。
五、消防控制室設備顯示控制及信息傳輸功能
1.消防控制室内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并顯示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态信息。
2.消防控制室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消防控制室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内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于其他信息傳輸。
5.消防控制室的顯示與控制、信息記錄與信息傳輸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25506的有關規定。
總之,對于自動消防設施設置較多的建築,設置消防控制室可以方便采用集中控制方式管理、監視和控制建築内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确保建築消防設施的可靠運行。它能全天候地監測各種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态,一旦出現火情,它将成為緊急信息彙集、顯示、處理的中心,及時、準确地反饋火情的發展過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種相關設備,達到疏導和保護人員、控制和撲滅火災的目的。
來源:漳州市住建局,圖片:部分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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