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鄭州離休或退休提取業務辦理指南離休或退休提取所需資料:職工本人的離、退休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支取單》一式三聯。
2、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職工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一份(《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證号碼、委托事項、委托人簽字蓋章);
3、參保人員申請正常退休的,一般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托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參保企業和檔案托管部門在辦理退休前,必須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
4、待遇審核單位在退休申報後10個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領取已審核的《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單位持報審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結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
5、領取《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待遇核定表》,及《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發放《退休證》退休人員持《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到其常住地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報到,并領取《退休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