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準。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衆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集資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
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彙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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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